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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院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
来源:综合办公室  作者:  编辑:  日期:2025-06-18  点击率:11  [我要打印]  [关闭]
摘要:

引题:

关键字:

各学院/部:

   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现要求各部门、学院对所辖区域开展全面安全生产自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 自查范围与重点

    (一)自查范围:各学院/部办公区域、实验室、教室等所有责任区域。

    (二)重点排查内容

    1 、消防安全。消防设施(灭火器、应急照明、疏散通道等) 是否完好,电气线路是否规范,有无违规用火用电情况。

    2 、设备安全实验设备、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是否合规。

    3 、环境安全。门窗、墙体、吊顶等建筑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
    二、工作要求

    1 、高度重视,压实责任。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需亲自部署自查工作,确保排查无死角、无遗漏

    2 、立行立改,闭环管理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须当场整改;无法立即整改的,需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。

    3 、如实记录,形成清单。填写《安全生产问题清单》内容应包括隐患地点、具体问题、整改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。

    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
请各部门、学院于 2025 6 20 日(本周五)14:00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《安全生产问题清单》纸质版提交至综合办公室( 明德楼 523)。

 

 

综合办公室  

2025 6 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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